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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这世上奇怪的人还真不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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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苍茫青翠的大山一望无际。

    两侧一望无际的高山衬得此时缓缓而过的马车异常的渺小。

    南疆还真是热的不同于中原呢。

    温寄柔扯了扯颈口的衣服,有些燥热的想到。

    胸前一片雪白的皮肤暴露在了外面。

    马车四周原本用厚重的车帘遮住的地方都卷了起来,才感受到了峡谷的风徐徐的吹来。

    驿道两侧山上茂密的树林倒是给了来往此处的车马一处阴凉的走道。

    温寄柔半躺在车厢内,手中拿着玉骨扇有一搭没一搭地扇着风,长发被他用一根玉簪挽起,才让他的脖颈处透了一丝凉爽。

    “司风,我们到何处了?”

    “主子,穿过这片峡谷,我们就入城了。”

    马的喘气声伴随着司风的声音从车外传来,想来是有些炎热的天气让它们也觉得燥热难耐。

    他伸手想要去拿腰侧的酒壶。

    咕咚一声,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袖中滚了出来。

    一个小白瓷瓶滚到了他的脚边。

    温寄柔伸出两根手指将它钳了起来,放在眼前晃了晃。

    眼前出现了一张像山泉一般清冷的一张脸。

    对了,是那个女医者给的药,自己好像还没用过呢。

    之前手臂上的灼伤已经好了,可是越靠近颠南之地,那当头的日头就好似更加的毒辣,稍有不慎,便将他灼伤的体无完肤。

    伸手将瓶中乳白色的膏体挖出,涂了一些在自己的手臂上。

    顿时,一阵清新透凉的感觉从接触到皮肤的指尖处蔓延开来,不过一会儿,整个手臂都感到了一阵凉爽,一直附在皮肤上那种刺痛的灼烧感竟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    明明是乳白色的膏体,接触到皮肤后不消片刻,便和肌肤融为了一体,根本看不到任何涂抹过膏药的痕迹。

    温寄柔看着自己的手臂,漂亮的双眼里透露出了少有的吃惊。

    她给的膏药,居然这么神奇?

    这些年在皇宫内院,来来往往的太医院那么多的医者,每一个都信心满满地为他开出各种膏药,可是那一些所谓的膏药不是气味难闻,便是颜色糟心,涂在身上犹如污垢,更有一些涂上根本看不到有什么效用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他也变得干脆不再管不小心被阳光灼伤的地方。

    时间久了,他好似有些慢慢熟悉了身上携带着的那些刺痛感。

    而时间久了,所有人都觉得,温太师,是一个连疼痛都没有感知的人,因为所有的伤在他身上,不过是一笑而过,甚至不去处理它。

    不过那个不过寥寥数面的女医者,却跟他说,让他要爱护自己的身子。

    可笑,温寄柔是否有一副健康的身躯,又有谁会在乎呢?

    连那个女人,嘴里说着喝酒伤身,却和他一样,一杯一杯的下肚,她的鬼话,谁会相信?

    温寄柔觉得有些可笑。

    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太与人亲近的人。本就与常人不太一样的外表,怪异的性格。倒是那个女人,回回都要跟他说话,而他,竟然也愿意每一次都耐心十足。

    上次甚至还发现,这个女人,和想象的也太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一个看起来弱不经风的医者,喝起酒来,竟然比男人还厉害。

    看来这世上,跟他一样奇怪的人还真是不少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“作为女子,姑娘的酒量着实让人吃惊了。”

    火辣的液体穿过喉咙,灼烧感一直窜勇到胃部才渐渐平息下去。而面前的这个女子,却仰头一口饮下了杯中的酒,没有任何神情的变化。

    “作为病人,公子的酒量也着实让人吃惊了。”

    顾绛河又为自己斟了一杯酒,举起酒杯凌空敬了敬对面的人,又仰头喝了下去。

    这酒喝起来比药王谷的是要来的烈一些,不过也不是那么凶猛,喝起来倒也还不错。

    “酒可是个好东西。”打开手中的玉骨扇轻轻扇了起来,额间垂下的碎发随着扇子扇起来的风摇摆不定的飘动,“姑娘看来,可是同道中人了,那这一杯酒不得不敬一杯姑娘。”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咕—咕—

    还未看见从什么地方传来的一阵叫声,一只雪白的信鸽落在了司风的肩头,右脚上还绑着一个小巧的信筒。

    司风一把抓过信鸽,取下信筒后放手,信鸽立刻挥舞着翅膀,啪嗒啪嗒地向后飞去。

    一张揉搓地十分细致的薄绢从车帘间的缝隙递进了车厢。

    温寄柔将薄绢展开在手心,寥寥数字,却看不出那双妖娆浅色的瞳孔里,有任何的变化。

    “走吧,我们抓紧时间,别让城主等我们等的着急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手中的缰绳一用力,拉车的两批上好的马驹就好像听得懂人话似的,立刻撒开蹄子奔跑了起来,马车后扬起了一阵的尘土。

    **

    “进了城,我们便彻底到了南疆,姑娘可有何打算?”

    月光下,拄着拐杖的男子,面容清秀,双目就像柔和的美玉,看着面前的女子。

    筹措一会儿,顾绛河从怀中掏出了一样东西。

    那是一条手链,月光下,它在顾降河细长的双手中显得异常的清凉。

    这?

    染尘看着它似乎觉得有些眼熟。

    “这手链与姑娘兄长手上的那一条,似乎有几分相似。”

    猛然想起那一日在扶风郡,顾绛河交予他的那副画卷,画上那个少年悲伤的神情,让他无法忘却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今日在集市上看见的,卖它的姑娘说,这种手链只会在这里才能找到。”顾绛河看着手中的手链,细长地双眉微微皱到了一起,“如果真是这样,至少可以肯定的是,那他曾经一定在这里。只要人出现过,一定会有法可循。我会找到他的。”

    “只可惜这此处远离中原,实非云中城可涉及之地,”染尘有些抱歉的说道,“这里是南岳王的管制之地,山高皇帝远,水云涧着实在此处,无能为力。”

    “世间之事,尽力就好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方才还看起来有些愁眉不展的顾绛河,此时却说出这一番话来,“若能心如所愿,自然是好,若是不能,也并不能强求。”

    “就好比你。”月色下,那个好像就要和月光融为一体的女子忽然抬起双眼,望向了他,发间的海棠花发簪在这漆黑的夜中,居然还能如此艳红,“这些年,你又可能可曾想过,自己会有站起来的那一日?”

    夜风吹过星湖的湖面,泛起一阵涟漪。

    湖边拄着木杖的男子哑然失笑:“遇上姑娘之前,我确实没想过。我甚至没想过,我能活到今日。”

    随着年岁的增长,两心绵的发作越来越频繁。上一次中毒,连苏大夫都未能为力,那个时候,他甚至觉得自己大限已到,却丝毫没有想到,他的五个伙伴,硬生生将他送到了药王谷,将他再度留在了这个江湖。

    “公子,金珠大叔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一阵远远的呼声从竹楼前传来,南离洛站在楼前向他们挥手。

    一个穿着葛布衣的老头站在南离洛的身边,还有一个穿着筒裙的老太太。

    “顾姑娘,后日是此处附近百姓都会参加的祈福大会,金珠大叔邀我们同去,不如顾姑娘与我们同去?或许去了,会有些不同的境遇。”

    ***

    清晨的阳光,明亮清澈。

    阳光透过竹窗,洒在了屋内的各个角落。

    竹楼前,穿过竹叶斑驳的光影照在一个浅青色衣衫的男子身上,风吹动着他的长发,那一瞬间他好似和这片竹林融合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一阵有力的脚步声从林间的小路上传来。

    金珠大叔挎着一个竹篮,上面盖着一块白色的棉布走来,脸上笑盈盈的。

    远远便看见了站在院中的男子,像青竹般散发着柔光。

    这个男子真是这群人里面最好看了的一个,可惜腿脚不好,金珠大叔看着他手里的木拐,可惜的摇了摇头,不过这长相又有钱,这点残缺,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嘛。

    一想到那晚,递到他面前的金子,金珠大叔都惊得瞪大了双眼。

    “金珠大叔,我们这么多人要打扰你这么久,这是我们的一些小心意,请你收下。”那个犹如雨后青竹般的男子微笑着对他说,“还有就是不知是否可以麻烦金珠大叔为我们做一下向导。带我们游览一下这儿的好山好水。”

    小心翼翼地接过金子,金珠大叔忍不住放进嘴里咬了一口。牙齿的酸爽感立刻从四周蔓延开来。

    是真的!

    立刻将金子牢牢揣在了怀中,并给了一个肯定的手势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我们祖上三代都生活在这,没有人可以比我还了解这的情况。找我肯定是找对人了。”

    染尘双眼有些微微弯起,笑言道:“如此多谢金珠大叔了。”

    过了一日,金珠大叔一大早便准时来到了芒山半腰的竹楼,还为众人带来了可口的食物。

    “你们尽管先吃着,吃完了早饭我便带你们去城里转转。”金珠大叔边从竹篮里往外掏食物边热情的说道,“祈福大会一般会在午后开始,不过附近寨子的年轻姑娘小伙子也都会过来。所以晌午的集市也会非常热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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